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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者被诱导获得不当得利,可否向投资机构索赔?

来源:欧朗教育

法律分析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,如果投资者被投资机构诱导获得不当得利,可以向投资机构索赔。但是,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

1.投资者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,判断是否存在过错;

2.赔偿标准应该根据投资者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;

3.索赔时需注意是否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
第十四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,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。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、行规的规定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

第六十七条 证券服务机构、证券从业人员提供证券服务,应当有诚信、勤勉、谨慎、专业的义务,并应当遵守法律、行规、证券交易所的规则。证券从业人员不得有欺诈行为,不得泄露证券交易中知悉的内幕信息。

第一百七十六条 投资者损失的赔偿由侵权人承担;侵权人与投资者之间存在证券服务合同的,依照合同的约定请求赔偿的,应当支持其请求。

以上是对该问题的法律分析和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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