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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哪里

来源:欧朗教育

资助信息填写或导入步骤:

1、操作账号登陆。

2、学生信息管理:在校学生信息查看。

3、学生信息管理:家庭经济信息录入:选择班级和学生进行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或模板导入。

4、学生信息管理:困难学生认定管理:选择学生填写认定等级或模板导入,建档立卡学生等级为特别困难,其余学生等级为困难。

5、资助项目管理:资助、资助名单录入:选择班级学生进行名单录入或模板导入,注意要填写资助金额:初中住宿费625元,学前填写其他600元。

学校审核步骤:

6、业务审核账号登陆。

7、资助项目管理:资助:资助名单审核:选中名单列表,点击右上角审核按钮,保存,上报到县级主管部门。

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后,可以登陆业务操作账号,资助项目管理:资助、资助名单录入查看已上报的资助学生名单。

模板导入和数据录入图文说明详解:模板导入需要用excel打开,启用宏,对单元格格式等也有具体要求,如果人数较少,建议直接录入。

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ChinaNationalCenterForStudentAssistanceAdministration),原名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,经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,1999年9月在教育部成立,负责落实国家助学贷款,同时作为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。

2006年2月,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,将“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”更名为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”。

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与任务:参与研究制定国家学生资助措施;负责推动落实高等教育、中等职业教育、普通高中教育、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;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地方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;协助教育部相关部门开展国家资助宣传工作。

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,推动相关工作;落实以“两免一补”(免书本费、免学杂费、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)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贫困家庭学生,落实中小学其他贫困家庭学生资助,推动相关工作。

负责完成国家助学贷款部际协调小组和“两免一补”部际协调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可以采取购买服务、助学贷款、奖助学金和出租、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;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以采取补贴、基金奖励、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,使用教育教学设施、设备、图书资料;

(二)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、贷学金、助学金;

(三)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,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、学位证书;

(四)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,对学校、教师侵犯其人身权、财产权等合法权益,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;
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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