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抬头是报销单位名称,内容是公司真实的,项目填写真实准确,有对方单位的财务专用章,开具的时间在报销期间即可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,不得擅自损毁。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,应当保存5年。保存期满,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。